北京林业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日期:2016-03-15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点击
一、领导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二、报考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林学类、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管理方向)、园艺(观赏园艺方向)、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2、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林业工程类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3、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4、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5、具备相应学科特长,对我校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
注:(1)以第1、2、3条申请的考生,需为理科生;以第5条申请的考生,文理兼招。以上各条件的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2)以第4条申请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2、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 A4纸标准装订成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号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招生”。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经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有效;
(3)以第4条申请的考生,须附铅笔素描作品一幅(题材不限,纸张大小要求8开)。
(4)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实名推荐需要推荐人在推荐材料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注明推荐人社会职位及联系方式。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所有推荐材料及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我办。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笔试内容 潜能测试内容
第1条 数学 面试
第2条 生物、化学 面试
第3条 物理 面试+实验操作
第4条 数学 徒手画
第5条 英语 面试
(1)笔试:安排在复试当天上午进行,各个申请条件均有一项笔答测试,总分为150分,测试内容如表格中所列。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2)潜能测试:安排在复试当天下午进行,按照报名条件分类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潜能测试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30分、20分、0分。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参加考核的人数,按照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分学科条件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其中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划线,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加分政策,其中A档考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入选资格考生总数的30%。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六、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及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2、成绩要求:
(1)以第4条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以其他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江苏籍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认定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志愿填报。
(1)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认定条件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
(2)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单独排队参与专业选择。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的省份,加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3)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优惠分值、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各省市的报名人数,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给考生安排认定条件里的专业之一。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我校将予以退档。
七、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3、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生源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对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 (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6年4月30日前(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复试确认时间:复试确认具体时间见初审结果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6月11日
6、复试考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
7、复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6月22日前(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联系我们: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2016年国内90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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