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日期:2015-03-01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点击

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学校自主招生设引领计划和攀登计划等,日语和俄语专业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招理工类考生),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除俄语计划招生20人外,其余各专业计划招生25人,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

  另:面向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获奖者,择优选拔热爱基础学科的考生就读我校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二、 申请条件

  1、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

  1)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对天文学或哲学或日语或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第28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以上者,限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

  申请者均须提交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学者专家推荐考生的,推荐人须说明了解考生的途径、推荐理由等,并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推荐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中学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 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2. 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0或30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2)攀登计划:报考天文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25分或35分(750分制。两档优惠,具体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优惠分值为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3)报考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实验班(化学)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下6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

  时间安排如下:

  1) 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个人陈述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推荐考生的,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 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 6月9日至1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

  4) 6月13日至14日,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地点为北师大。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 6月22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 北师大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 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 北师大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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