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江西省2017年继续实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除特殊专业外,省内各高校不得在本省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省统考的时间地点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进行;全省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统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进行。

  (二)省统考的组织管理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成立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确保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三)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种类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涉及4个专业种类: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有关要求分别按《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分值各100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八个专业满分均为200分。

  (四)实行省统考的专业和不需要统考的艺术类特殊专业

  1.美术与设计学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报名时不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统考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

  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统考专业为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舞蹈学专业统考。

  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等。统考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报考戏剧学、电影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5.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或未完全涉及的专业。如: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服装表演等)、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高校可作为特殊专业进行招生。对其中部分专业,如表演和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高校可以不作为特殊专业,而是分别认可江西省统考表演和美术与设计学专业成绩,有校考资格的高校也可在江西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五)省统考的对象

  报考省统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仅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只需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特殊专业考试。

  (六)专业合格线、资格线的划定

  在省统考成绩公布并且教育部下达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后,将分别按照使用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省统考专业合格成绩的省内外高校报送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专业本科合格线。

  报考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出省资格线(特殊专业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180分,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00分,舞蹈学类专业90分。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按照专业出省资格线执行。

  (七)省统考有关要求

  1.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须统一安排在标准化(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面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或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或全程摄像)。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须有视频及文字记录。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及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基地负责考场视频监控资料的监管,须完整备份、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评卷、评分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视唱、模唱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须由评卷点签字封存于保密室,专业面试测试内容须由统考考点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时限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笔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专业面试科目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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