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 2018-08-22 12:18:00

2018年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部门、招生委员会、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平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平凉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PingLia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院代码:14595

第十条 隶属关系:平凉市人民政府主管,甘肃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南路16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成立以学院院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类型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对口升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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