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8 10:59:07

第六章 收费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的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学费为7800 元/生/年;

2.住宿费:1200 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橱柜、阳台、暖气等为6人间);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