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2018-08-13 11:06:03

第九条身体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商务管理专业要求:

1、身高: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2、听说要求:口齿清楚,无口吃,发音准确;无耳疾病史,听力正常,无耳鸣;

3、视力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身体无明显疤痕;

5、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3、录取操作办法: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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