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8-08-08 11:22:23

(二)考生被录取后,需要根据《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缴纳相应的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无法按时报到的,需向相应的系请假,请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考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困难补助(特困生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96-2525888 2028007 2030381

传 真:0596-2030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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