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福建江夏学院 2018-08-04 13:30:59

第十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生/年

2.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生/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生/年

4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非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
“3+1”培养模式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对方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5.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28000元/生/年
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6.以上收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6〕220号、闽价费〔2016〕249号、闽价费〔2017〕245号执行,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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