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医专2018招生简章[录取]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03 18:10:05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及社会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不限制。

商丘医专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