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27 14:37:24

第二十二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5-6386611638551163817666937292

学院网址:http://www.yt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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