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7 来源: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严格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二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四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二十六条毕业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8407875

网址:http://www.sdivc.net.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北首(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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