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务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8-07-18 16:22:59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要求。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 到档率大于150%的专业,学院将划分专业录取线。

第十八条 考生一经录取,学院不得在通知书或新生入学等环节为其更改专业。

第五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本院网站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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