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河南警察学院 2018-07-17 13:05:49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贫困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第九章 毕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学院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 就业优惠政策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根据人力资源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由公安部采取单独组织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等措施,切实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绝大多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通过入警考试进入公安机关。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56817119(传真)

网址:http://xsc.hn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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