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2017-06-13 08:02:43

第六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了“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3、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5、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6、入伍服义务兵役及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资助,最高8000元/学年;

  7、学院奖学金(最高800元/年/人);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