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蓝天航空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2017-06-11 22:22:08

第四章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17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还有独具特色的资助政策及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邮编:546100学院网址:http://www.gxltu.edu.com

  联系人:蒙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71-4255696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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