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06 来源: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2016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录取时采取“专业优先”,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的考生文科顺序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4、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联系人:初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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