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大2017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 2017-06-13 08:48:22

天津财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30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天津财大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