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大高新学院2017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17-06-29 08:40:55

西安科大高新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英文名称:Xi'an Kedagaoxin University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院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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