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德宏职业学院 2017-07-07 22:55:54

  十、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面向云南省及周边省市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择优录取;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四)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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