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2 13:43:44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7800元/年。

  住宿费: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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