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17-07-02 21:14:46

  七、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考核合格,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专业奖学金: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奖学金,按学期发放。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特困学生设有专项奖励和资助资金。

  九、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工作。

  2.学院教务处招生学籍科科负责招生录取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学籍科和各系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6585247

  2.E-mail: 996821748@qq.com

  3.学院网址:http://www.imnc.edu.cn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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