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航空旅游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17-06-28 08:03:50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符合学院调整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公布和咨询。

  学院网址:www.hnasatc.com

  办公电话:0898-88348005,88348006(传真)

  E-mail:zhaoshengban@hnair.com

  监督电话:0898-8834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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