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17-06-22 13:50:20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3386

  第六条学院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优化整合具有24年办学历史的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院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签署协议,共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计划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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