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专2017招生简章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27 10:00:07

淄博师专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邮 编:255130

  第六条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校品牌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坚持立足淄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培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复合型小学和幼儿师资;兼顾发展非师范类教育,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十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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