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影视职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8:09:28

安徽广播影视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城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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