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7 22:47:30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2.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对普通类考生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注册我院各专业。

  3.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分较高的学生;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注册我院普通类相近专业。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外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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