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商贸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17-07-07 16:57:47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奖励学习优异的优秀学生。其中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2.学院设有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金,并提供适当的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 宋翎

  监督电话:020-87025110—8015

  传真:020-87024965-8022

  电子邮箱: 838713781@qq.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025321 87024172

  传真:020-87025110-8022

  电子邮箱:hnsm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smxy.cn

  招生网址: http://www.hnsmxy.cn/zsw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于2016年12月15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17年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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