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01:01:09

  二、录取规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3、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就业形势:学校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江西铜业集团、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000余家优质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荣膺“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连续五次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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