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17-06-20 23:28:41

  八、录取规则

  1.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设分数级差,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3.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5.我院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一年后分专业。

  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7.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中加合作办学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方向)专业为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和加拿大拉萨尔学院酒店管理专业文凭证书。学生可通过学分互换,申请转入加拿大拉萨尔学院学习半年到一年,并升入加拿大拉萨尔学院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协议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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