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大2017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 2017-06-15 15:52:17

山东财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 学校代码:10456

  第六条办学地点: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邮编:250002

  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邮编:250014

  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邮编:250220

  明水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 邮编:250202

  莱芜校区: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财大街5号邮编:271199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办学类型:教育部、财政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办重点财经类大学。

  第九条办学基本条件

  第十条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23个教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7个。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5个学科方向;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3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2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会计学、国际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行政管理5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自筹经费立项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互相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二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类别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综合评价招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山东财经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专题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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