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山东交通学院 2017-06-17 10:42:42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一)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二)美术类专业招录原则:

  学校认可山东省和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和甘肃省的考生取得我校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可报考我校。学校将对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招录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省和辽宁省招生。凡取得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学校将对进档的山东省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的辽宁省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其他说明: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航海类专业考生参照国家海事局印发的《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山东交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