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住宿费]

山东工商学院 2017-06-17 14:06:42

  六、学费与住宿费

  1、收费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

  2、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院新生住宿费按每年800元/人预收,其他学院新生按每年600元/人预收(多退少补)。

  七、奖学金及学生资助政策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构建起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为辅助的学生资助体系,依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等级,视困难程度给予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等方式的资助。各项资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山东工商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