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白城师范学院 2017-06-13 20:16:50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看专业成绩。

  2.对口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类专业: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广西、辽宁、黑龙江)只承认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江苏、江西、内蒙古、山西省、安徽省、贵州省、吉林美术类)使用该省联考成绩。河北省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河北省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看专业成绩。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看专业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看专业成绩。

  (三)专业调剂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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