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大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日期:2017-07-12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第十二条: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三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创新创业典型等奖励,合计每年4000余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10000元/生不等、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创新创业典型5000元/生。2017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8000元。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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