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西南大学 2017-05-03 12:34:27

六、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对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说明: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七、运行与监督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成绩查询及合格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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