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 2017高职招生简章[学费]

厦门华厦学院 2017-03-29 21:21:31

五、2017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一学年16000-18000元;专科一学年8500-10000元(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咨询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询QQ:781051971、1353585377

  招生办传真:0592-6276216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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