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0 13:55:22

  七、录取规则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统一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按同类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若某专业招生数不足,我院可在招生专业计划内相互调剂。

  3、录取确认

  ⑴ 学院预录取

  2017年4月12日—18日,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

  ⑵ 考生录取确认

  2017年4月27日—28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即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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