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院2017招生简章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18 09:43:16

2017年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总则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代码学院国际代码14485,招生代码:5653

  第四条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属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七条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或中职毕业学生。

  第八条招生专业 以当年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为准,具体专业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合订本》。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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