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扎兰屯职业学院 2017-07-11 09:13:54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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