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17-06-12 00:30:10

2017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河北省政府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共建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和环保人才培养的“绿色摇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河北省政府领导和管理,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二、学院全称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三、学院校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四、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代码:51721)

  五、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院招生网http://zsjyc.emcc.cn/zs。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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