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10 20:53:30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八、收费项目、标准:

  严格按省发改委收费处和教育厅财务处登记标准执行,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

  九、退学退费办法:

  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十、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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