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助学政策]

泰州学院 2017-06-18 00:37:35

  四、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五、奖助措施

  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3%,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校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45%,现行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4)优秀新生奖学金:依据新生录取投档分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新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

  助学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生数的20%,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受助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泰州高新区法院“一粒米”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4)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6)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困难;(7)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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