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梅戏艺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2017-06-10 21:43:35

安徽黄梅戏艺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学院路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等相关省教育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各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再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在安徽省按普通文理科招生(艺术文、艺术理也可兼报),志愿设置为高职(专科)提前批,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录取时,在考生高考综合成绩达到对应批次省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标准进行。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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