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南昌师范学院 2017-06-11 23:27:47

第六章 资助、奖励

  第十九条 为保证家庭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了:奖、免、助、贷、补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依照江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的住宿费,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017(兼传真) 83811781 83818931 83818930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信息通过南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www.ncnu.edu.cn/zjc 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网址:http:// www.ncnu.edu.cn

  第二十五条 学院咨询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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