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和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山东协和学院 2017-06-22 10:54:28

  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5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探索形成并大力实施特色鲜明的“116511”创新创业就业工程,努力提升创业就业水平,被教育部评为 “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在教育部召开的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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