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23 12:50:45

黑龙江农垦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院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家级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第七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招生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院在该省(自治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在全国各省(自治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考办(或省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其余专业文理科报考均不受专业限制。

黑龙江农垦科技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