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7-06-10 09:03:44

泉州轻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32

  第四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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