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9:46:48

第五章 收费与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住宿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 中澳合作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专科证书。

  第二十九条 中新合作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新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新西兰理工学院的学前教育修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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