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院2017招生简章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20:04:12

陕西财经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金融管理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cy.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7年我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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