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青岛黄海学院 2017-06-22 13:08:33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7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报考代码以各省市招考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 艺术类合格证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或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播音与主持专业认同其他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2. 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总计划文、理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本科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在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在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完成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山东省外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市招生办有特殊要求,按照所在省市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本科专业国际商务、财务管理(ACCA)入学后,英语授课,双语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需改学英语。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当地招考院或我校网站、登录数字校园APP及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等。

  第二十二条 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二十三条 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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